本文“中级会计职称2017年经济法重难点”,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票据行为实质瑕疵对票据权利取得的影响
瑕疵 | 影响 | |
不存在真实基础关系,或基础关系消失 | 对直接后手或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 可以抗辩 |
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 | 票据权利不受影响 | |
持票人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 | 该持票人及其无对价取得票据的后手 | 不享有票据权利 |
其他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 | 票据权利不受影响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 | 签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仍应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
票据伪造 | 被伪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伪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
其他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 | 仍应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
票据变造 | 变造前签章的人及不能确定其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人 | 应按变造前的金额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变造人及变造后签章的人 | 应按变造后的金额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