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债务重组”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债务重组
原则:只确认债务重组的损失,不确认债务重组的收益,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一、以非现金资产来清偿债务。
债权人:关键在于确定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债权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支付的补价)-进项税额(收到的是存货)
债务人: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转出应付债务;同时转出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贷方)计入“资本公积”,(借方)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债转资
债权人:关键在于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债务人:关键在于确定资本公积的数额,区分由于溢价(计入股本溢价)和债务重组(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所产生的资本公积。
三、修改条件的债务重组
可以分为不附或有条件、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1.不附或有条件。
债权人:
(1)将来应收大于应收账面余额: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
(2)将来应收小于应收账面余额,大于应收账面价值:冲坏账
(3)将来应收小于应收账面价值:先冲坏账准备,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债务人:
(1) 将来应付大于现在应付:不作账务处理。
(2) 将来应付小于现在应付: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附或有条件。
将来应收金额不含或有收益,收到或有收益,冲减财务费用;将来应付金额含或有支出,或有支出没有发生,再计入资本公积。 (谨慎原则)
四、混合重组
要注意顺序的问题:先考虑现金偿债;然后考虑非现金和债转资;最后考虑修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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