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案例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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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案例题(5)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投资者占30%,乙投资者占45%,丙投资者占25%。本年度实现利润80万元,上年度亏损为20万元。已知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该公司股东会决定不提取任意公积金。问:该公司本年度利润应如何分配?

  [案例题答案]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②交纳企业所得税;③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④提取任意公积金;⑤向股东分配利润。

  (2)该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①弥补上年度亏损:80—20=60(万元)

  ②缴纳所得税:60x33%=19.8(万元)

  ③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19.8)x10%=4.02(万元)

  ④提取法定公益金:(60—19.8)x5%=2.01(万元)

  ⑤可分配利润:60—19.8—4.02—2.01=34.17(万元)

  ⑥向股东分配利润:

  甲应得红利:34.17x30%=10.25(万元)

  乙应得红利:34.17x45%=15.38(万元)

  丙应得红利:34.17x25%=8.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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