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练习题(三)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还需要练习题的加持,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的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留学吧网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练习题,下面是《经济法》科目的练习题,有需要的考生可以看看。继续关注本网站,了解更多考试内容。

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练习题(三)

  判断题练习:

  一、

  1.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该约定条款无效。( )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

  3.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

  4.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书面同意。(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流押条款无效。

  2.【答案】√。解析:题目表述正确。

  3.【答案】√。

  4.【答案】×。解析: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答案】×。解析:“同意”即可,无须“书面同意”。

  二、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2.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

  3.赠与合同是一种双务、无偿合同。( )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5.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题目表述正确。

  2.【答案】×。解析: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3.【答案】×。解析: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4.【答案】√。解析:题目表述正确。

  5.【答案】×。解析: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三、

  1.王某夫妇从福利院收养一名儿童,与福利院签订收养协议,后发生纠纷,关于该合同的纠纷适用于《民法典》。( )

  2.要约只要是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送达。( )。

  3.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视为有效承诺。( )。

  4.王某通过Email向张某发出要约,张某回复邮件作出承诺,已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地,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地。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乙地。( )

  5.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2.【答案】√。

  3.【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4【答案】×。解析:(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承诺的收件人为要约人(王某),本题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为甲地。

  5.【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四、

  1.王某夫妇从福利院收养一名儿童,与福利院签订收养协议,后发生纠纷,关于该合同的纠纷适用于《民法典》。( )

  2.要约只要是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送达。( )。

  3.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视为有效承诺。( )。

  4.王某通过Email向张某发出要约,张某回复邮件作出承诺,已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地,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地。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乙地。( )

  5.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2.【答案】√。

  3.【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4【答案】×。解析:(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承诺的收件人为要约人(王某),本题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为甲地。

  5.【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五、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

  2.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质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4.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

  5.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题目表述正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2.【答案】√。

  3.【答案】×。解析: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答案】√。

  六、

  1.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4.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参考答案

  1.【答案】√。

  2.【答案】×。解析: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答案】√。

  4.【答案】√。

  5.【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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